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光明局召开2021年规范电子烟经营行为告诫会

2022-03-08 09:40:27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印发的文件精神, 2021年7月20日,市市场监管局光明局联合区烟草专卖局与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光明区2021年规范电子烟业务警示会,约谈光明区电子烟相关企业,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

会上深圳电子烟,区烟草专卖局副调研员、工作人员曾培生,市市场监管局、光明局执法人员,带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控烟条例》。以法规等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深圳电子烟,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并强调将通过多部门联合督查,进一步强化光明区电子烟监管机制,以更严格的监管措施和更严格的治理方式,

区人民检察院以电子烟对未成年人的吸引力、电子烟行业现状和发展前景为切入点,督促行政机关履行监督职责,引导企业从严自律规范依法履行行政公益诉讼职能。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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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光明局副局长叶壮鹏最后强调了三点:一是电子烟企业要履行主体责任,不得通过各种网络方式销售电子烟;二是行政机关要履行监督职责,加大检查力度。三是加强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切实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会后,各电子烟企业向市市场监管局、区烟草专卖局提交了《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承诺书》,通过各种网络方式承诺不销售电子烟,并自愿接受社会公众和消费者的监督,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光明局、区烟草专卖局将继续加强与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对电子烟市场的监管,认真落实不销售的要求。在校园周边设立网点,重点解决未成年人问题。烟草销售等突出问题,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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