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发布《关于促进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2022-04-29 13:05:43

4月25日,国家烟草总局官网发布《关于促进电子烟行业法治化和规范化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政策措施从政策目标、产业布局、供需管理、投融资管理、市场体系、市场监管、质量安全和技术创新等方面提出了对电子烟行业的监管。

当日电子烟品牌,国家烟草总局还发布了《电子烟产品包装实施细则》、《电子烟产品鉴定检测实施细则》、《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电子烟产品抽样”。

在产业布局方面,《政策措施》提出,推动电子烟产能适度集中在具有比较优势的地区和企业。在具有电子烟产业基础和区位条件的地区,创建以电子烟产品和雾化器设计、生产、组装为核心的产业集聚中心;在有原料资源和研发能力的地区创建电子烟尼古丁生产中心,是原料供应基地;优化配套产业布局,引导配套产业适度集中,促进产业链专业化分工和高效合作。

供需管理方面,电子烟生产企业、雾化器生产企业、电子烟尼古丁生产企业申请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进行基础建设或技术改造扩大产能的,应当申报生产能力。

在投融资管理方面,《政策办法》提出,根据国家有关外商投资政策法规,禁止外商投资电子烟产品批发和零售,外商投资审查电子烟生产领域;首次公开发行和上市申请实行预审制度。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履行预审职责,拟上市电子烟企业经审批后方可办理后续上市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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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体系中,构建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制定公开透明的电子烟交易管理规则和平台操作指引。电子烟市场主体应当通过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进行交易。推进电子烟交易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全流程管理,将交易数据作为市场规范管理、状态评估和有效监管的重要依据。

电子烟产品生产企业、电子烟品牌控股公司和电子烟进口商应通过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向电子烟批发公司销售电子烟产品。电子烟零售经营单位应向当地电子烟批发企业采购电子烟产品。电子烟零售经营单位不得独家经营单一品牌的电子烟产品。另外,要配合相关部门制定电子烟税收政策,推动相关政策落地见效。

在技术创新方面,《政策措施》提出鼓励电子烟生产企业发展工业云和大数据平台电子烟品牌,实现烟弹、卷烟全过程的自动化生产和智能监控。鼓励电子烟生产企业信息化、数字化升级,整合现有制造资源,利用云、大数据等技术,推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在制造、企业管理、营销等方面的应用。

当日,国家烟草总局还发布了《电子烟产品包装实施细则》、《电子烟产品鉴定检测实施细则》、《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电子烟产品抽样”。

据了解,3月11日发布的《电子烟管理办法》中提出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由国家烟草总局披露。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是规范电子烟市场秩序、促进电子烟行业有序运行的重要环节。交易管理平台上线后,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和零售市场主体,以及通过技术审查的电子烟产品均应在平台上交易。自2022年6月15日起,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批发企业、零售市场主体已取得烟草专卖相关许可,将逐步在平台开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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